关于200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文: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4-03阅读量:185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08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8年4月4日至2008年4月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原安排在4月4日(星期五)的课程,不做统一调整,课程进度向后顺延。由于校历制定在前,节假日调整方案颁布在后,本学期原定总教学工作日数将减少一天,请全校各类各门课程授课教师对后续课程进度酌情进行相应调整,保障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值班表于4月2日前交党委校长办公室),确保联络畅通,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领导。
    三、党委校长办公室值班安排
    值班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值 班 人:4月4日(陈锐)、4月5日(胡燃)、4月6日(段文鹏);
    值班地点:党委校长办公室(行远楼433室);
    值班电话:6678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