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我校毕业生在离校派遣后办理手续,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毕业生离校后部分就业政策公布如下:
我校2022届毕业生“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s://www.sdgxbys.cn/,以下简称“信息网”)的系统锁定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24:00,学校本次集中派遣的数据是以信息网截至该时间点的就业方案信息为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7月初为我校毕业生集中签发电子报到证(届时另行通知),签发完电子报到证后,信息网将重新开放。
一、报到手续
签发电子报到证后,毕业生可在信息网“办事大厅”-“电子报到证”栏目查询下载,并及时到用人单位或生源地报到,报到是指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关材料到签约单位或指定的接收单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一)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到单位报到;
(二)未就业山东户籍毕业生→登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到(进行网上实名登记)→按照报到证抬头单位到户籍所在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
(三)未就业山东省外户籍毕业生→须按相应省份的毕业生接收政策,咨询报到证的抬头单位或者查看相应省份的网上通知。
二、调整改派手续
除学业原因自动缓派或申请缓派并获批通过的毕业生外,签发完报到证的毕业生进行签约、解约的,都需由本人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一)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
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准备材料:
1.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提供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出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
办理流程:
1.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办理调整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
具体操作流程: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通过信息网进行网上签约,签约完成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以及上传材料照片(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待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办理电子报到证调整手续;也可由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提出申请,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2.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办理调整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
具体操作流程:毕业生登录信息网,点击“线下签约”-“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栏目进行协议信息录入,然后打印系统生成的协议书并盖章(一式四份,学校盖章可将协议书邮寄至: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行知楼221房间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2-66782140,邮寄前先电话联系值班人员),然后上传材料照片(就业报到证、各方均签字盖章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提交后即完成跨省调整改的申请,无需再通过“办事大厅”栏目重复提交申请;或者毕业生和具备网签资质的省外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签约,毕业生应约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调整改派手续类型”,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协议书审核,并办理调整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以直接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如用人单位要求提供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请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联系(0532-66782140,暑假期间请在值班时间拨打值班电话)落实办理流程。
办理权限:
1.毕业生到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毕业生到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3.毕业生到省外单位就业、改派回外省户籍地的,其就业手续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二)就业报到证改派手续
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准备材料:
1.就业报到证(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约函,其他需提供解约函);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提供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出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改派回户籍地的,无需提供)。
办理流程:
1.非山东生源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
具体操作流程:首先与原用人单位解除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然后通过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进入调整改派手续申请页面,选择“调整改派手续类型”、上传材料照片(通过信息网双方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约函,其他需提供解约函),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如接收单位要求提供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请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联系(0532-66782140,暑假期间请在值班时间拨打值班电话)落实办理流程。
2.山东生源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到户籍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
具体操作流程:首先与原用人单位解除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然后通过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进入调整改派手续申请页面,选择“调整改派手续类型”、上传材料照片(通过信息网双方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约函,其他需提供解约函),由户籍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3.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
具体操作流程:首先与原用人单位解除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然后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通过信息网进行网上签约,签约完成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上传材料照片”(通过信息网双方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约函,其他需提供解约函,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待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办理电子报到证改派手续;也可由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提出申请。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4.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
具体操作流程:首先与原用人单位解除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然后毕业生登录信息网,点击“线下签约”-“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栏目将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书信息录入,然后打印系统生成的协议书并盖章(一式四份,学校盖章可将协议书邮寄至: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行知楼221房间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2-66782140,邮寄前先电话联系值班人员),然后上传材料照片(就业报到证、通过信息网双方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约函,与原单位线下签约解约的需提供解约函,各方均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提交后即完成跨省改派的申请,无需再通过“办事大厅”栏目重复提交申请;或毕业生和具备网签资质的省外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签约,毕业生应约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调整改派手续类型”,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协议书审核,并办理改派手续,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如用人单位要求提供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请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联系(0532-66782140,暑假期间请在值班时间拨打值班电话)落实办理流程。
办理权限:
1.毕业生到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毕业生到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3.毕业生到省外单位就业,改派回外省户籍地的,其就业手续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三、户档手续
档案问题:毕业生到毕业时派遣单位报到后,可于7月21日之后在信息网-“办事大厅”-“档案流向查询”栏目查询档案寄送信息,并持续跟踪核实,确保档案及时寄到单位。(档案寄送规则:1.境内升学与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按信息网就业方案上的档案转寄信息发放;2.毕业去向为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档案发回生源地,与报到证地址一致;3.志愿服务西部、申请档案留校的毕业生:档案在学院保管,后续毕业生调档需联系所在学院;4.党员毕业生的入党材料由学院封装入毕业生档案袋,连同其他档案材料统一寄送;党组织关系的转移及党组织介绍信的开据,直接咨询学院团委或者学校党委组织部)
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的,在办理完手续后,需联系原用人单位或户籍地人事部门,参照具体单位或人事部门的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档案调取,以免耽误个人在新单位的报到落户手续。
户口问题:毕业生直接到离校派遣单位落户的,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和学校发放的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办理落户,如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出现问题直接咨询学院负责户口的辅导员老师或学校保卫处(保卫处户籍科电话:0532-66781821、0532-82032250)。
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的,在办理完手续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办理后的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再有户籍方面的其他问题,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学校保卫处。
四、升学转就业手续
离校时毕业去向为升学,后放弃升学与单位签约的毕业生,本人需在毕业当年12月30日之前向学校提出补办就业报到证申请。学校每年度受理三次,分别为7月中旬、8月下旬和11月上旬。
(一)申请7月中旬和8月下旬办理的毕业生须分别在每年度7月10日之前和暑假开学后一周内向学校就业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录取通知书原件;2.录取学校开具的学生未入学证明,已经开学报到的提供取消该生学籍的正式文件(红头文件)。
就业中心收齐材料后,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请示,预约时间办理,办理完成后通知毕业生。
(二)申请11月上旬办理的毕业生须在10月30日之前向学校就业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录取通知书原件;2.录取学校取消该生学籍的正式文件(红头文件)
就业中心10月30日收齐材料后,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请示,预约时间办理,办理完成后通知毕业生。
请毕业生关注截止时间,逾期无法办理。
五、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办理
(一)1997-2019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办理办法:
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本人通过信息网遗失补发报到证办理系统提交申请,经原就业报到证签发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就业报到证原件,并邮寄给毕业生。
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后遗失的,不再补发新证,但可办理电子版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其中,1997-2002年毕业的,本人联系学校档案馆(0532-66781711)申请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调配表照片,提交至就创中心(办理前请电话联系:0532-66782140,暑假期间请在值班时间拨打值班电话),同时在信息网报到证遗失补办系统提交申请,学校上传证明材料后,经原就业报到证签发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2003年(含)以后毕业的,本人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遗失补发报到证办理系统上传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照片并提交申请,经原就业报到证签发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
(二)2020届及以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办理办法:2020届及以后毕业生(含结业生)的就业报到证遗失后,不再办理补发手续。
(三)信息网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系统网址:
https://www.sdgxbys.cn/art/jysxbl/8a7ea68e667be04d016680d2d712002e.html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