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学术委员会2018年工作报告
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经过近两年的工作开展,已经逐步建立起符合我校实际的学术治理体系及组织运行架构,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保障其运行的综合服务部门于2017年11月正式成立,经过一年的组织筹备和人员配置,日常办事机构和工作机制日臻完善,从运行上有力保障了学校学术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2018年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三部委《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和党委行政工作要点,秉持“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弘扬学术道德风尚”的理念,坚持“一流学术助力一流大学建设”的思想,组织会议审议13次,通讯审议13次,形成决议4次,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学术治理体系和依法治校理念渐入人心。
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学术治理体系
2018年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中国海洋大学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学术规律、学术自由和学术平等,施行定期议题征集制度。针对校学术委员会的组织运行实际,由办公室于每月第一周向各职能部门、学术分委员会和全委会委员征集需要审议的议题,并按照工作流程,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审批后,根据具体内容组织会议审议或通讯审议,保障了校学术委员会在各项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为学校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指导监督各学术分委员会的组建、制度制定和人员构成,确保了二级单位学术事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年度内,高效完成了海洋与大气学院等20个单位的学术分委员会组建,指导新成立的法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以及正在进行综合改革的海底科学与探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术分委员会完成了章程制定工作。目前学校各二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已基本组建完成,确立了较为健全的校院两级学术治理架构,完善了学校的学术治理体系。
二、开设高层次讲坛论坛,营造一流大学学术氛围
为更好的发挥学校现有高层次人才和青年英才的学术引领作用,活跃校园学术氛围,加强人才引进成果宣传,推动人才信息共享,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本年度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开设了“筑峰·繁荣人才讲坛”两次、“青年英才论坛”一次。定期邀请学校筑峰、繁荣人才工程特聘教授和青年英才工程代表,通过学术报告的形式向全校师生展示近期主要创新性研究成果、未来工作设想以及学科交叉融合情况,年度内共邀请6人做学术报告,报告精彩纷呈现场交流热烈,获得师生高度好评。
年内,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还承办了“何梁何利基金高峰论坛暨图片展”,本次大会主题为“创新引领,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段瑞春、马洪琪、李华军、向锦武等4位专家做专题报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以及海大师生代表300余人参加大会。借助何梁何利基金等一系列重要学术交流平台,有助于推进学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取得丰硕成果,同时进一步扩大了学校的学术影响力,有效增强了校园学术氛围。
三、严格会议审议,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学术评价建议
依托校学科建设与学术评价专门委员会,在充分厘清和优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评价审议机制以及相应的具体规则及流程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开展了对2018年度申报、续聘学校“筑峰人才工程”“繁荣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岗位人选的学术评价、建议和兑现新待遇的审议会议6次,对99位高层次引进人才和兑现新待遇的候选人学术水平进行了答辩审议,提供了权威可靠的学术建议。
四、高效通讯审议,为限额推荐类工作提供学术评价建议
依托校学科建设与学术评价专门委员会,在限额类项目推荐方面,针对长江学者、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万人计划、泰山学者计划、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青岛市拔尖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等重要人才计划,对学校拟推荐人选的学术水平开展通讯审议评价共计8次,从116位候选人中遴选出51位推荐人选。
五、组织其他类事宜的审议评价,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参考支持
年度内,依托校学科建设与学术评价专门委员会,开展评价审议5次。审议了20个单位的学术分委员会名单、3个单位的学术分委员会章程、组建海洋通信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包括教师、工程、实验、图书档案、出版编辑五个系列的实施细则)《中国海洋大学学科(方向)协同发展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理工科顶尖期刊和权威期刊目录》等事宜,并在学校海洋科学一级学科建设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事宜,从学术视角提出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助力学校事业发展。
六、组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规范学术道德情操
依托校学风与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年度内组织召开会议审议2次,受理并开展了研究生涉嫌论文抄袭、涉嫌期刊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和认定工作。办公室依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40号令)的文件精神,协调了人事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及相关学院,厘清了学术不端行为认定的处理规程和要求,同时邀请了由律师、法官和法律专家等组成的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协助参与学院调查环节,确保在学术不端行为认定过程中调查程序及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促进了学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七、教学委员会工作扎实开展,组织运行模式日趋成熟
教学委员会主要依托其下设的本科教学工作组和研究生教学工作组,结合教务处、研究生院的具体业务需求分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为学校的本科、研究生教学及综合改革等提出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并逐渐形成了与实际相适应的组织运行模式。本年度,本科教学工作组召开会议2次,审议评选了学校第五届教学名师、第八届本科教学优秀奖和2018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研究生教学工作组召开会议3次,审议了2018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资助、博士研究生成果培育资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事宜,为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
八、积极指导监督学术分委员会工作,保障其规范运行
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指导监督各二级学术分委员会开展工作,在各自领域的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中发挥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重要作用。
认真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依章依规明确人选及职责,严谨制定章程。积极服务一流学科建设,根据学校及各自的发展现状和目标,多角度的对一流学科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学术评价,对系列限项申报类项目申报人选遴选事项进行审议。系列学术文件规程的审议,多个学院及重点实验室学术分委员会确定了顶尖期刊和权威期刊范围,研讨修订了学科评估及本科教学评估自评报告、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调剂研究生遴选实施办法等。学风与学术道德方面,部分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学生涉嫌学术不端行为形成调查结论并上报校学术委员会。